靈修內容來源:
2025-08-22, 順服神大能膀臂作王治理和聚集
靈修實踐指南:
藉由思想提摩太前書 5:1-16 這段經文的解釋,我們可以依循「門訓三指標」來檢視自己屬靈生命的光景和實踐的程度:
- 真理指標:檢視我對這段經文敘事的理解,以及能否從中領受屬靈的亮光。
自我評估方法/策略: - 反思:我是否清楚理解神「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」所彰顯的雙重意義?既是施行審判與管教的「治理」,也是施行拯救與恢復的「聚集」?
- 思考:我是否領會到神帶領祂的子民經過「外邦人的曠野」並「從杖下經過」的屬靈意涵?這是一個煉淨、篩選並使人重新降服於「約的拘束」之下的過程。
- 查驗:我是否明白神最終的目的是要恢復祂子民的敬拜?使他們在「聖山」上用心靈和誠實事奉祂,並且是因著神「為自己名的緣故」所施行的赦免與恢復,而非人的功勞。
- 生命指標:檢視我在心中是否選擇「以神為中心」,並能辨別和選擇聖靈的光照。
自我評估方法/策略: - 省察:當我生命面臨神的「治理」與管教時,我的內心是選擇悖逆地「自己作王」,還是選擇謙卑地「順服神大能的膀臂」,承認祂的主權?
- 辨別:在經歷生命的「曠野」試煉時,我是否能清楚辨認出神要在我生命中「除淨」的那些「叛逆和得罪神」的部分,並選擇與神同工,而非體貼肉體?
- 感受:當我經歷神「聚集」的恩典與恢復後,我的內心是否真實地對過去「玷污自己的行為」感到「追念與厭惡」,並渴望獻上「馨香之祭」的生命來回應祂?
- 生活指標:檢視我是否真實地將心中的想法和選擇,「具體實踐」並「徹底執行」在我的日常生活中。
自我評估方法/策略: - 檢視:我是否將「降伏於神權柄的杖」這個選擇,具體「實踐」在日常生活中的每個決定上,讓自己真實地活在「與神所立之約的拘束」之下?
- 觀察:當我從被罪「擄去」的光景中被神「領出來」時,我是否「實際採取步驟」去拆毀生命中殘存的偶像(邱壇),並「積極地」將敬拜與事奉重新聚焦在神的「聖山」上?
- 評估:我是否「持續」地活出一個被神「恢復與赦免」的生命樣式,以致於周遭的「外邦人」能在我身上看見神的聖潔與榮耀,並且知道耶和華是施行聚集和恢復的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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