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2月28日

2026-02-28 靈修實踐指南:馬太福音 18:21-35

2026年2月28日 Posted by Rogery


靈修內容來源:
【02.28 禱告日記】《效法神無限饒恕我去無限饒恕人》

靈修實踐指南:
藉由思想馬太福音18:21-35這段經文的解釋,我們可以依循「門訓三指標」來檢視自己屬靈生命的光景和實踐的程度:
  1. 真理指標:檢視我對這段經文敘事的理解,以及能否從中領受屬靈的亮光。
    自我評估方法/策略:
    • 反思:我是否清楚理解耶穌所說的「七十個七次」,代表的是屬神「無限度」的饒恕,而非人在數字上的計較與容忍?
    • 思考:我是否領會「一千萬銀子(一萬他連得)」與「十兩銀子」的巨大落差,預表著我們虧欠神的罪債極其龐大,而別人虧欠我們的卻微不足道?
    • 查驗:我是否明白神赦免我們的前提,是我們也必須「從心裡饒恕」虧欠我們的弟兄,否則神也將收回祂的憐憫(如惡僕人的結局)?
  2. 生命指標:檢視我在心中是否選擇「以神為中心」,並能辨別和選擇聖靈的光照。
    自我評估方法/策略:
    • 省察:當別人得罪我時,我的內心是否像那惡僕人一樣,緊抓著別人的過錯(十兩銀子)不放,甚至充滿血氣地想去「追討」?
    • 辨別:我是否能察覺自己有時只想要神「無限的恩典與寬容」,卻用「公義的原則和底線」去嚴格對待身邊犯錯的人?
    • 感受:當我回想神如何透過十字架替我償還那「十六萬年工資」的罪債時,我的心是否被神的慈心與憐憫充滿,進而生出願意饒恕他人的力量?
  3. 生活指標:檢視我是否真實地將心中的想法和選擇,「具體實踐」並「徹底執行」在我的日常生活中。
    自我評估方法/策略:
    • 檢視:我是否願意放下「他已經得罪我很多次了」的計較,在具體的言語和態度上,真實地放過那個得罪我的人(免了他的債)?
    • 觀察:當我心裡對某人仍有怨恨或過不去時,我是否會具體地來到神面前,俯伏祈求聖靈將神憐憫我的愛澆灌下來,使我能「從心裡饒恕」他?
    • 評估:我是否「持續」地操練將別人對我的虧欠「一筆勾銷」,不再翻舊帳,讓神無限的饒恕恩典,真實運行在我的所有人際關係中?

🎧 收聽今日靈修實踐指南:


🎧 什麼是門訓三指標: